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伍拾元面值通用定额发票种类的公告
时间:2015-1-15 13:34:21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伍拾元面值通用定额发票种类的公告
按照《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种类简并方案〉的通知》(渝地税发〔2010〕220号)的规定,伍拾元面值通用定额发票种类在发票综合改革过渡期内使用。鉴于发票综合改革过渡期已结束,为全面推广应用网络发票,决定取消伍拾元面值通用定额发票种类。单位和个人原结存的伍拾元面值通用定额发票可使用至2013年12月31日。申请印制冠名发票的企业,原印制有伍拾元面值定额发票的不再印制,原有结存发票可使用至2013年12月31日。自2014年1月1日起,伍拾元面值通用定额发票过期作废,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继续使用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予以处罚。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2013年10月24日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伍拾元面值通用定额发票种类的政策解读
近期,市地税局出台了《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伍拾元面值通用定额发票种类的公告》(公告2013年9号),为帮助社会公众了解掌握该政策,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建立平台、网络开具”的发票改革总体思路,我市地税系统自2009年启动发票综合改革以来,网络发票已覆盖地税管理发票的各行业、各种税收管理方式的纳税人。在网络发票推行前期,为增加纳税人网络发票开具的应急措施,仍保留了定额发票种类。实施两年多来,网络系统较为稳定,许多消费者已习惯接受网络发票,定额发票的社会接受度较低,按照《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种类简并方案>的通知》(渝地税发〔2010〕220号)的规定,取消伍拾元面值通用定额发票种类时机已经成熟,因此公告规定将从2014年1月1日起作废伍拾元面值通用定额发票。
二、政策效用
定额发票是一种纸质发票管理方式,其局限是易于仿制,容易相互转让、重用。取消伍拾元面值通用定额发票种类,将大大压缩不法份子制售假发票假、贩卖假发票、使用假发票的空间,有利用净化经济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
三、后续措施
公告决定取消通用定额发票伍拾元面值种类,但仍保留了1元、2元、3元、4元、5元、10元、20元等7种小面额定额发票,主要考虑到诸如停车、洗车等一些小额零星为居民服务的行业仍适合使用定额发票,仍有保留的必要。针对取消伍拾元面值通用定额发票给部分不达营业税起征点的纳税人带来的影响,市地税局将通过在此部分纳税人中推行手机开具网络发票方式加以解决。